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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建业十八城交房两年了申请办理房本,售楼部不给交房所需资料盖章
咨询时间2024-12-25 12:57:20
周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息中心
回复时间2025-01-08 11:19:05
交房两年了申请办理房本,售部楼不给申请房本所需资料盖章,导致无法办理房本,周口建业十八城7号楼2703,希望贵单位尽快处理(周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 您好!房产证办理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不动产登记中心。)
您好:周口万裕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周口建业十八层,1-3号、5-13号、15号及天香金街S2-S6号楼已于2023年2月-2024年8月申请办理了不动产首次登记(即大证)。按照《不动产登记规程》第7.3.3.2之规定:《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第9.3.2之相关规定;“ 申请主体,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由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申请人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3不动产权属证书; 4、商品房买卖合同;因此开发企业应尽义务向该业主提供不动产登记申请表、购房发票、商品房买卖合同;配合申请人共同到行政服务中不动产专区申请办理不动产权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