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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宅基地证书变更问题
咨询时间2025-04-25 10:35:29
周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息中心
回复时间2025-05-09 11:19:12
你好,想咨询一下,当前我家的宅基地确权是在我母亲名下,老人家年事已高,现在需要变更到子女名下,具体需要什么材料,如何办理? 烦请解答
您好:
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不能继承,但其使用权可通过继承房屋而继续行使。
1、宅基地所有权归属集体。根据现行法律,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仅享有使用权。因此,宅基地本身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2、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可以合法继承。根据“房地一体”原则,继承房屋的同时可继续使用宅基地,但继承人并不取得宅基地使用权(无法单独继承)。
若继承人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户口迁出或为城镇居民),仍可继承房屋使用权,但不得翻建或重建,房屋灭失后宅基地由集体收回。
3、三种无法继承宅基地使用权的情形:
户口迁出农村:已转为城镇户口的子女,即使继承房屋,宅基地使用权也无法延续(房屋倒塌后宅基地被收回)。
已分户并拥有宅基地:根据“一户一宅”原则,子女若已单独申请并获宅基地,则不能再继承父母的宅基地。
房屋为违建:若房屋未合法建造(如占用耕地),继承时将无法保留宅基地使用权,且房屋可能被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