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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咨询详情
主题
违法占用农田耕地
咨询时间
2023-05-18 15:02:49
处理部门
周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回复时间
2023-06-19 15:18:44
详情
淮阳区白楼镇沙窝村北头一处农田(G106国道与沙卯刘路口西北角处)几户农田耕地被违法占用,目前进行地基建设工作,在没有经过几户家人知情确认的情况下被淮阳区某部门进行公开招标拍卖,请问此行为是否违法?麻烦答复下,有没有相关手续或者法律依据。
回复内容
你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批示相关股室调查核实,现情况已查清,情况如下: 信访人反映的信访事项位于106国道与白楼镇沙卯刘村交叉口, 该宗地已经《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淮阳县2018年度第五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的批复》(豫政土〔2019〕74号)批准征收的集体土地,2022年9月8日经淮阳区人民政府(淮政土〔2022〕76号)批复该宗地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出让面积1604平方米(合2.406亩),土地用途为加油加气站用地,2022年11月16日我局为竞得人白霞颁发不动产权证书(豫【2022】淮阳区不动产权第0030605号)。处理意见:信访人反映的占用土地的信访事项已依法依规征收、出让并为竞得人白霞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周口市淮阳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