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周口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周政办明电〔2024〕8号
来源: 市政府办公室 时间: 2024-06-21 17:59:00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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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周口临港开发区、黄泛区农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10号)等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周口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要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情况,确需新增或者调整的,由决策事项承办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三、市政府办公室将对列入《周口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决策事项履行法定程序情况进行全流程指导。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于621日前将分管负责同志、责任科室负责同志名单(包括姓名、单位、职务、电话)报市政府办公室。

四、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有关规定,制定本级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市政府部门(包括组成部门、市政府直属机构、市政府部门管理机构)要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将制定情况纳入全面依法治市考核范围。县级政府、市政府部门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要于公布后15个工作日内报市政府办公室备案。

 

附件: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4年6月13日

 

 


 

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

承办单位

时间安排

1

周口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攻坚行动(20242025)

市卫生健康委

第二季度

2

支持周口临港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周口临港开发区

季度

3

周口市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和管理办法(试行)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第三季度

4

提高2024年全市城乡低保标准、财政补助水平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市民政局

季度

5

中心城区停车场建设和管理办法

市公安局

第二季度

6

关于支持周口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的实施意见

市科技局

季度

7

周口市加快建设工业强市行动计划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第三季度

8

河南省黄泛区农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黄泛区农场

第三季度

9

关于推动全市外贸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市商务局

季度

10

关于加强现代化灌区建设的实施意见

市水利局

季度

11

周口市建设省级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工作方案

市发展改革委

第三季度

12

河南周口国家农高区2025年度发展规划

河南周口国家农高区

第四季度

13

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第四季度

14

推动全市不可移动文物空间利用专项规划体系建设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持续进行

备注:13项为2023年未完成重大行政决策事项,4—14项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责任编辑:宋金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