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自然资源局
开展生态廊道造林绿化违规占用耕地问题整改的检查工作
来源: 鹿邑县自然资源局 时间: 2024-09-09 16:08:27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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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省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要求,推动生态廊道造林绿化违规占用耕地问题的整改,鹿邑县自然资源局积极开展生态廊道造林绿化违规占用耕地问题的督促整改工作。

  近日,局领导深入到任集、唐集、高集等乡镇实地查看未整改到位的地块,督促有整改任务的乡镇按照“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分类处置、稳妥有序”的原则,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扛稳粮食安全重任,科学统筹耕地保护与生态建设,稳妥有序推进全县生态廊道造林绿化占用耕地问题整治整改。

  整改要求,已经移除林木的或流转合同到期的尽快复耕;对流转合同未到期的,各方协商解决,争取5年内复耕。对于林苗一体的,按照政府帮助促销或优先购买方式,待苗木移出处置后有序复耕。对存在经济纠纷的依法依规妥善处置,保护农民和企业合法权益,在此基础上视林情苗情分类处理。对已经成材的林木,在协商一致基础上有序采伐、出售,采伐后有序复耕。

  检查强调,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督促指导认真开展整改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二是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各乡镇、办事处要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制定每一宗土地的具体整改方案,逐地块落实整改方式、整改时限、整改责任,并与企业、农户签订整改协议。要分乡镇、办事处建立工作台账,有序恢复耕地。三是统筹好耕地保护和生态建设。既要严格执行耕地保护政策,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又要巩固保护符合规定的生态廊道林、水源涵养林和农田防护林网建设林,保护农民利用废闲地、“四旁”开展造林绿化的积极性。坚决避免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决不能出现大规模拔苗毁林事件。四是注意工作方式。各地要对涉及的干部群众做好政策解释工作,讲清现行政策,倾听群众呼声,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争取干部群众理解和支持。要把工作做细做实,与群众多商量,兼顾各方利益,决不能下强迫命令,严防因工作方法不当激化干群矛盾,严防因整改工作引发群体性事件,严防形成负面舆情,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作者:黄 丹 审核:闫 娜)


责任编辑:鹿邑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