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优化营商环境意识,近日,沈丘县自然资源局召开局班子扩大会议,集中学习《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局领导班子、局机关各股室及二级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围绕《条例》出台的背景、重点内容、主要特点、重大意义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并结合自然资源工作实际,对条例中提到相关政策、法规进行了交流讨论。
会议指出,《条例》是全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域的一部专门性行政法规,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的重要立法成果,对于加快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具有重要意义,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
会议强调,广大干部职工要把《条例》规定与自然资源工作紧密结合,认真学习,切实做到以知促行、以行强知、学以致用。要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各项惠企便民政策,营造宽松、透明、便民、利企的营商环境,使群众有更多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思想认识。要把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条例》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提高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条例》的要求上来。二要学习宣传到位。要充分发挥领学促学作用,做到领导干部先学一步,学深一层,不断提升优化营商环境的认知水平和实践能力,确保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同时,采取多种形式,扩大宣传的广度和深度,提高《条例》的社会知晓面及影响力,努力营造“人人关心营商环境、人人维护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三要严明纪律到位。要坚持依法行政、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廉洁高效和责任追究的原则,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效能。四要责任落实到位。要把贯彻落实《条例》作为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的重要抓手,结合“能力作风大提升 自规自律做榜样”活动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厅、市局和县委县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为助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作者:刘卫军 审核:王世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