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自然资源局
持续推进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
来源: 鹿邑县自然资源局 时间: 2024-09-02 15:15:30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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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78号)、《河南省自然资源厅 河南省林业局关于开展全省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的通知》(豫自然资发〔2024〕27号)和《周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周口市林业保护中心关于开展全市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的通知》(周自然资发〔2024〕51号)要求,鹿邑县自然资源局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林草湿荒普查工作。

  省厅下发普查工作任务后,鹿邑县自然资源局快速响应,积极行动。一是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局班子会议,传达全省林草湿荒普查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制定了《鹿邑县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实施方案》,成立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相关股室负责人任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开展普查日常工作。二是严格落实“三个一”工作机制。一天一汇报,每天下午召集普查领导小组成员,逐个汇报当天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一天一研判,一把手亲自抓,对不一致图斑逐个分析研判,局森林资源、调查监测、耕地保护等相关股室逐个发表建议,直至对图斑属性达成一致意见,并对外业核实小组分组下发图斑,为加快外业核查举证,成立了15个外业核查工作小组,每组两名工作人员分包到乡镇,责任到人,要求严把质量关的同时加快推进工作;一天一通报,对于工作突出、图斑认定质量较高的人员,定期发布林草湿荒普查工作简报进行通报表扬,对于工作落后或者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全局通报批评。三是持续推进“四位一体工作制度”。落实“组织到位,分析到位,变更数据到位,汇总数据到位”的要求。由森林资源管理股牵头,组织耕地保护保股、调查监测股+技术单位协作制度,采取内业分析研判与外业实地核实举证相结合的工作形式。内业小组分析出不一致图斑后,把现地举证工作分发至15个外业图斑核实小组,经过实地核实举证后,内业小组再次对现地拍照角度等质量进行审核,确保地类认定与外业核查只跑一次。截止到8月29日,鹿邑县林草湿荒普查工作已完成了国家下发15371个不一致图斑的内业预判和实地认定、县级核实举证。

  (作者:赵东亚 高俐华 审核:闫 娜)



  

  

责任编辑:鹿邑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