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林业局救助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红隼
来源: 鹿邑县林业局 时间: 2022-05-31 22:05:47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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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30日上午,鹿邑县林业局野保股负责人接到赵村乡派出所民警电话称,有只不会飞的像鹰的鸟,请速来救助。

  接报后,野保股股长刘新国和副股长王伟立即驱车前往。经辨认,该鸟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红隼。初步观察该鸟精神萎靡不振、双脚收缩、双翅不能展开,像是食物中毒,在请示局领导后,随即与周口野生动物救护中心联系,并于当天中午专人驱车送往救治。

  红隼(学名:Falco tinnunculus):是隼科的小型猛禽之一,体重173-335克,体长305-360毫米,翅狭长而尖,尾亦较长,外形和共同爪隼非常相似;栖息于山地森林、森林苔原、低山丘陵、草原、旷野、森林平原、山区植物稀疏的混合林、开垦耕地、旷野灌丛草地、林缘、林间空地、疏林和有稀疏树木生长的旷野、河谷和农田地区;以猎食大型昆虫、鸟和小哺乳动物为生。分布范围很广,非洲、古北界、印度及中国;被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IUCN) 2016年 ver 3.1——无危(LC)。

  (作者:刘新国、宋博伟  审稿人:张健)

  

  

责任编辑:陈良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