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鹿邑县自然资源局持续推进森林资源管理工作,规范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批,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促进生态林业发展。进一步优化人工商品林采伐审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批管理改革,深度优化审批流程,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效能,营造公平、便利的营商环境。
一是优化林地审批模式。将林地审批前现场查验和林木采伐许可前现场查验同步进行,通过现场勘验符合审批条件的,同步对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进行“一纸公示”。整合“临时占用林地审批+林木采伐许可”,推行“同时办”,将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审批与林木采伐许可同时办理,实现“一次告知”;将使用林地申请表和林木采伐申请表归并为一张,实现“一表申请”。
二是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研究制定《鹿邑县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实施方案》,成立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相关股室负责人任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开展普查日常工作。坚持“四位一体工作制度”,落实“组织到位,分析到位,变更数据到位,汇总数据到位”的要求,采取内业分析研判与外业实地核实举证相结合的工作形式。成立了15个外业核查工作小组,内业小组分析出不一致图斑后,把现地举证工作分发至外业图斑核实小组,经过实地核实举证后,内业小组再次对现地拍照角度等质量进行审核,确保地类认定与外业核查只跑一次。截止到9月底,鹿邑县林草湿荒普查工作已完成了国家下发不一致图斑的内业预判和县级核实举证,并上报省级验收。
三是积极搞好古树名木保护和管理。在县人大的大力推动下,召开全县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及保护工作动员会议,审议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的决定》,积极对县境内古树名木开展全面普查,通过普查县23个乡镇106个行政村共有古树名木36个树种、245株。其中综合长势较良好的有199株;树木树干中空,滋生病虫害严重,枝叶稀疏,树木综合长势衰弱的41株;濒危死亡的有5株,目前正针对濒危古树名木情况,制定了抢救性保护方案,全力进行了复壮。同时完善建立全县统一的古树名木资源数据库,制定了防范古树名木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确保我县古树名木得到有效保护。
(作者:赵东亚 高俐华 审核:闫 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