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一大早,商水县自然资源局就接到群众求助电话,称在商水县汝阳路上的草丛中捡到一只类似鹰的鸟,已不能飞翔,需要紧急救助。
接报后,该局立即安排专人赶赴现场,经确认,该受伤鸟类为野生猫头鹰,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工作人员对其伤情鉴定并简单处理后,第一时间移送至周口市野生动物救护站。
近年来,商水县坚持秉承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生态经济长远发展实际,以森林城市创建为依托,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工程,生态环境明显改善,野生动植物种群和数量显著增长,特别是部分人造林,成为野生鸟类的天然栖息地。同时,随着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工作的广泛开展,人民群众保护、爱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不断增强,商水县已逐步形成人人爱护野生动物的良好氛围。
(作者:王留华 审稿人:王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