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县局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不动产登记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11月28日,沈丘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组织召开专题会议。
会议集中学习《周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推行“商品房转移登记+期转现抵押登记”精简材料及优化流程的通知》、《周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在全市不动产登记系统推行延时服务的通知》、《周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在全市推行不动产司法查控“不见面”办理的通知》、《周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在全市不动产登记系统推行“帮办代办”服务的通知》、《周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优化不动产权登记证明补发程序的通知》和有关会议精神,并就下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要全面贯彻落实市、县局党组工作部署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守正创新,积极开拓进取,以“保护产权更加有力、便民利企更加高效、数字转型更加有为、队伍作风更加过硬”作为新努力方向,全面提升确权登记能力和服务水平;按照“法制化、便民化、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要求,全面优化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助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要在各金融机构布设不动产登记从业端,持续延伸登记服务,全面推进抵押业务联办。不断提升“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推进不动产登记与抵押贷款业务网上协同联办,实现“一点登记、一网协同、一次办好”。涉及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由银行业金融机构一次性收齐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和不动产抵押贷款申请材料。银行业金融机构会同抵押人线上提交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授权委托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主债权合同、抵押合同等资料,通过数据联通方式推送至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动产登记机构登簿后向银行业金融机构线上提供不动产登记电子证明,更好地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
会议强调,要根据《不动产登记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程》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积极推行“商品房转移登记+期转现抵押登记”业务精简材料及优化流程工作。针对商品房转移登记与期转现抵押登记应合并办理,对办理过程中提交材料进行精简,杜绝出现材料重复提交现象,并通过优化内部审批流程、加强信息共享等措施,进一步压缩“商品房转移登记+期转现抵押登记”业务的办理时限,提高不动产登记服务效能,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作者:刘卫军 梁月田 审核:王世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