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自然资源局成功救助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戴胜鸟
来源: 太康县自然资源局 时间: 访问量:0

字体大小[ ] 打印

分享:

  近日,太康县自然资源局与县公安局毛庄派出所成功救助一只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戴胜鸟,并放归大自然。

  当日上午,太康县自然资源局接到毛庄派出所协助处理电话,称辖区居民李先生在回家途中上发现一只受伤的小鸟卧在草地上无法飞行,小鸟头顶凤冠状羽冠、身披棕褐色条纹,非常漂亮,疑似国家保护动物。于是,速派专业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处置,经现场确认这只受伤小鸟为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戴胜”。随后,将小鸟带回后展开专业救治,并为其提供充足的食物和水。经检查,这只戴胜鸟的一个翅膀受伤,无大碍后,放归大自然。

  据了解,戴胜鸟又名花蒲扇、山和尚、鸡冠鸟等,因其头上独特的冠羽,在兴奋或求偶时会展开,形状类似古代女性头饰“华胜”,因此古人将这种鸟称为“戴胜”。戴胜鸟常以昆虫为主要食物,是有名的食虫鸟,大量捕食害虫,对保护森林和农田十分有益。

  工作人员提醒,市民群众在户外如果发现受伤、受困的野生动物,应及时联系公安机关或自然资源部门进行有效保护,切勿进行惊吓、攻击、捕捉、玩耍等行为,避免受到二次伤害。如遇无法辨认的野生动物物种,不要自行放生,交由有关部门处理,擅自猎捕、收购、运输、出售、捕食野生动物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作者:王立平 审核:刘振华)



责任编辑:太康县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