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水县自然资源局
成功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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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1日,商水县自然资源局野保股工作人员接到一垂钓爱好者电话举报,在汾河湿地公园河滩内的草丛中发现一只猫头鹰。接到电话后,野保股负责人刘全平和工作人员迅速驱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对猫头鹰身体状况进行初步检查。经查体发现,这只猫头鹰属于亚成年个体,捕食能力较差,精神状态不佳,飞行能力没有完全发育,不具备独立生存条件。随后,工作人员将猫头鹰送到周口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开展救助。专业人员认为需喂养一段时间,等身体状况恢复良好且具备放飞条件后,再放归大自然。

  猫头鹰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一般生活在混交林和阔叶林等各种类型的森林中,也活动于林缘疏林、农田防护林和城市公园的林地中,大多数是夜行性动物,昼伏夜出。食物以鼠类为主,也吃昆虫、小鸟、蜥蜴、鱼等动物。

  近年来,随着商水县不断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宣传力度,群众对野生动物保护意识逐步增强,受伤或落单的野生动物能够得到及时救助并重回大自然,使野生动物的种类也逐渐增加。

  商水县自然资源局呼吁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当遇到受伤的野生动物要第一时间向自然资源部门报告,不要随意放生,不能私自捕捉饲养,等待专业人员的救援,确保群众自身安全和野生动物的安全,形成全社会人人参与、齐心协力、共同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局面,共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家园。

  (作者:蔡战伟 刘全平 审核:李澜涛)



  

  

责任编辑:商水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