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林长制”工作高质量发展,近日,太康县自然资源局依据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和安排,对全县23个乡镇2024年度“林长制”运行情况进行综合考核。通过认真比对相关资料及平时掌握的基本情况,确定了六大类20余项考核内容及打分标准,内容涵盖国土绿化、乡村绿化、森林防火、林木资源保护及“林长制”运行等林业管理的方方面面,有效调动了乡镇党委、政府推动落实“林长制”工作的积极性。
2024年以来,太康县自然资源局以“林长制”为抓手,多措并举,不断夯实各级“林长制”责任,推动“林长治”走深走实。一是“一盘棋”谋划,责任体系更加完善。制定出台《太康县“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县总林长亲自“挂帅”,主动谋划,签发2024年第1号、第2号总林长令两期,督促指导、协调解决涉林重点、难点问题10余个。同时,把全县1215名护林员纳入“林长制”管理范围,进一步明晰各级林长的责任区域和工作职责。二是“一张网”管理,筑牢绿色保护防线。印发《太康县关于全面推行“林长+检察长”制工作方案》《太康县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公安局长”制工作方案》,乡级成立“林长+警长”,村级成立“林长+护林员”,形成“第一总林长+林长+护林员”的县、乡、村三级等林长网络。同时,围绕森林“四乱”、森林防灭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等突出问题,开展“清风行动”“网盾行动”等专项行动,发布“林长”提醒函、倡议书和通知11个、编发简报21期,督促各级林长履职尽责。三是“一张图”作战,效益体系更加明显。以督察考核为手段,结合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和年终集中督查考核,综合评定“林长制”工作成效,评定若干“优秀”和“良好”乡镇,并将“林长制”考核纳入乡镇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正向激励。全年实施造林绿化任务210.8亩,绿化主要交通干道12公里143.4亩,各村义务植树36万余株,发展林下经济1.5万亩,为太康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绿色保障。
(作者:王立平 审核:李永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