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丘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顺利通过沈丘县人大常委会审议
来源: 沈丘县自然资源局 时间: 2023-05-26 15:18:32 访问量:0

字体大小[ ] 打印

分享:

  5月26日上午,沈丘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沈丘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的审议意见,标志着这一总体规划完成“人大审议”。县人大及县政府相关领导参加会议,县直有关部门及部分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指出,《规划》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对接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坚持“颍水明珠、中原钢城”发展定位,按照前瞻30年、编细15年、编实“十四五”的要求,围绕构建“一主一副,两轴三区,双脉协同”的全域空间格局,力争使全县空间布局更优化、产业布局更合理、城市建设更科学、生态优势更凸显、创新发展更具活力。

  会议强调,《规划》为全县自然资源保护、各项开发建设、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各层次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编制提供了基本依据,决定了2035年乃至2050年全县空间发展格局,也是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有关要求,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建设美好家园的重要手段。《规划》上报审批后,县人大常委会将对《规划》的组织实施重点关注和监督,对在实施过程中的有关事项提出意见建议,切实维护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推动规划落地实施。

  会议要求,一要提升国土空间规划功能品质,统筹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为人民群众提供高品质生产生活空间。二要推进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建设,实现空间规划编制、审批、实施、监督等全过程在线管理。三要落实国土空间规划评估体检机制,将规划评估结果作为规划实施监督考核的重要依据。四要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和规划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公众参与度。

  下一步,沈丘县自然资源局将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下,会同编制单位根据会议意见和建议对规划进行修改和完善,按照法定程序尽早高质量完成上报审批工作。

  (作者:刘卫军、朱勇润            审稿人:陈勇)

  

  

责任编辑:陈良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