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自然资源局
持续深化“不动产非公证继承”改革
来源: 太康县自然资源局 时间: 2024-04-10 10:53:51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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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从源头预防化解矛盾争议,解决不动产非公证继承中的“急愁难盼”,河南省太康县自然资源局主动对标先进、担当作为,持续深化“简化不动产非公证继承”改革,进一步提升群众办理非公证继承业务便利度。

  就在前不久,家住太康县城关镇居民尚先生的父母去世,尚先生在太康县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以第一顺序继承人方式顺利办结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业务,十五个工作日公告期满无异议后,尚先生领取了不动产权证书。

  据了解,深化不动产非公证继承改革只是太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升群众便利度的一个缩影。

  国家废止继承、受遗赠不动产转移登记强制性公证改革后,太康县自然资源局积极研究政策,通过开展继承登记告知承诺,以书面承诺方式代替难以获取的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同时简化申请材料、精减查验环节、优化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间,彻底解决不动产继承登记取证难、办理难等棘手问题,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增强办事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尚先生担心一家人同时到现场签字十分困难,于是向工作人员咨询。

  工作人员代思祥告诉尚先生:“我县已经推行简化不动产非公证继承手续改革,明确在非公证继承材料查验中,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无需到场,家中确有老人签字困难的,我们可以提供上门服务。”

  由于尚先生的爷爷奶奶、姥爷均先于尚父、尚母去世,户口已经注销。该房屋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尚先生的姐姐、姥姥均表示愿意放弃继承,但尚先生的姥姥年事已高、久病卧床。因此,工作人员决定携带相关材料和设备上门服务,当面签署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承诺书,并进行公告。公告期满后,直接为尚先生办理了该房屋继承登记,节约了一大家人多次协商、来回跑路的时间。

  截止目前,太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累计办理非公证继承业务89宗,为群众节省费用数十万元,极大降低了办事时间和经济成本,提高了办事效率。

  下一步,太康县自然资源局将持续立足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强化业务学习、规范材料清单,准确把握非公证继承的难点要点,对确因年迈体弱、久病卧床、身处异地等特殊原因,无法到窗口申请非公证继承的,实行上门服务、远程视频、实名拍照等举措进行面签,进一步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以务实的作风、高效的服务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题。

  (作者:王立平 审核:郭荣金)

责任编辑:太康县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