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自然资源局
召开全县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调整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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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7日,太康县自然资源局召开全县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调整听证会。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发改委、司法局、财政局、审计局、人社局、交通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及23个乡镇(街道)的听证代表参加会议。

  会上,第三方评估公司在对比周边市(县)、考虑物价上涨等因素的前提下,对太康县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编制背景、前期准备、评估依据和工作开展进行了详细汇报,与会人员针对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根据相关规定,原则上每3年就要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经专业机构评估调研,目前太康已形成初步调整预案。据了解,此次调整预案将全县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划分为五大类,即林木、建筑物、构筑物、其他附属物、青苗,补偿总体价格呈上升态势。

  听证会后,太康县自然资源局将联合第三方评估公司认真梳理、归纳、汇总各代表的听证意见,参考多方数据,对调整方案进行再修改、再完善,形成最终成果后逐级上报,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确保补偿标准公平公正。

  (作者:王立平 审核:张金超)


责任编辑:太康县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