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沈丘县自然资源局召开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推进会。局主要负责人主持会议,局分管领导、相关股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认真传达落实县政府第三次常务会议精神,集中学习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听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情况汇报,并就下一步试点工作进行部署。
会议强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不仅能优化土地资源的分配和使用格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也可以进一步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对于助力乡村振兴及三产融合发展具有深远意义。要把握试点机遇,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密切协同、狠抓落实,统筹推进、协同发力,全力推进全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高效开展。
会议要求,一是要持续依法依规推进入市工作。要坚决守住耕地红线,科学地开发、利用、改造、保护土地,依法依规、多措并举解决好集体土地该怎么用、集体土地入市能怎么用以及集体土地入市与征收等方面的问题,统筹安排入市规模、结构和时序,尽快完成入市交易,切实为项目提供用地保障。二是要持续健全入市监督管理机制。要做好监督、管理、服务和配套政策的制定工作,对拟入市宗地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产业准入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等内容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切实加强入市宗地开发利用的全程监管,明确政府、入市主体与竞得人三方的权利和义务,督促使用人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开发利用土地。三是要持续探索建立特色入市方式。要不断创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办法,通过出让、出租、作价出资(入股)等有偿使用方式入市,积极探索“同权同价、流转顺畅、收益共享”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有效促进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
(作者:刘卫军 李一非 审核:王世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