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补证服务指南
来源: 周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时间: 2022-03-31 16:32:10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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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编码

TE411600ZRZY0000013412015092W0002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周口市辖区内法人或自然人拥有不动产权利的。

三、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四、设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污损、破损的,当事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换发。符合换发条件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换发,并收回原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发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予以补发。

五、受理机构

周口市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六、决定机构

周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七、办理条件

(一)准予批准的条件:

1.申请单位具有合法的身份(自然人出示身份证,法人和其他组织出示登记证件) :

2.申请单位符合申请规范的要求:

3.申请材料齐全。

(二)不准予批准的情形:

1. 申请单位不具有合法的身份:

2.申请单位不符合申请规范的要求:

3.材料不齐全。

(三)其他需说明的情形:

无数量限制。

八、申办材料

申办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序号

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份数

纸质/电子版

1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原件

1

纸质

2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

原件

1

纸质

3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原件

1

纸质


九、受理方式

(一)窗口受理:直接到周口市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提交申办材料。

(二)网上申报:进入河南政务服务网(http://www.hnzwfw.gov.cn) 按照提示进行网上申报。

十、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并领取证书

十一、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

1小时办结(不包含登报或者公告时间)。

十二、收费依据及标准

1.证书工本费标准: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2. 收费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十三、结果送达

申请对象窗口领取、邮寄办理结果。

十四、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

周口市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台

(二)电话咨询

0394 -8581199

(三)网上咨询

http://www.hnzwfw.gov.cn

十五、监督投诉渠道

(一)现场监督投诉

周口市行政服务中心效能监察科

(二)电话监督投诉

0394- 12345: 0394--8580088

(三)网上监督投诉

http://www.hnzwfw.gov.cn

十六、办理地址和时间

地址:周口市东新区(县)文昌街道光明路与人和路交叉口往北100米路西市行政服务中心,乘坐16路公交至周口市东区行政服务大厅站。

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 :上午09:00:00-12:00:00下午13:00:00-17:00:00;冬季:.上午09:00:00-12:00:00 下午13:00:00-17:00:00.

十七、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一)办理进程查询方式

1.现场查询

周口市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台

2.电话查询

0394-8581199

3.网上查询

http://www.hnzwfw.gov.cn

(二)结果公开查询方式

1.电话查询

0394-8581199

2.网上查询

http://www.hnzwfw.gov.cn


责任编辑:郭岚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