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扶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召开专题讨论会专题传达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巡察“回头看”工作动员会精神,围绕工作纪律、服务效能提升及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等重点内容开展深入研讨,进一步明晰工作思路、压实工作责任,推动不动产登记服务提质增效。
会议传达学习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巡察“回头看”工作动员会部署要求,强调全体干部职工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好贯彻落实,确保上级精神传达到位、责任压实到人、工作落实到位,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对照岗位职责和业务标准,全面梳理排查不动产登记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风险点,以问题导向推动登记工作规范高效开展。
结合近期工作暗访相关要求,会议对工作纪律进行再强调,要求全体人员在岗在位保持严谨务实工作作风,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窗口工作规范。会议强调,要牢固树立为民服务意识,持续优化服务态度、提升办事效率,做到热情接待、规范办理、限时办结、及时反馈,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办事的满意度与获得感。
会上,与会人员集中学习了《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当前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指导意见》(豫国土资规〔2016〕11号)、《扶沟县人民政府关于不动产登记中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扶政〔2018〕26号)等政策文件。
针对国有土地上房屋首次登记业务,会议进一步明确办理标准。一是对2008年1月1日前竣工的项目,申请办理首次登记时,须提交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符合规划条件的核实意见。二是对已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但因历史原因未办理竣工验收即投入使用的房屋,须经有资质的鉴定机构鉴定合格,并由规划部门出具符合规划的相关证明后,方可依法办理不动产登记。
会议要求,全体窗口工作人员要精准吃透政策标准,严格审核登记要件,规范业务办理流程,确保不动产登记工作依法依规、稳妥有序、精准高效推进。
(作者:刘琼杰 吴保红 审核:曹中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