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自然资源局开展“12•4”普法宣传活动
来源: 办公室 时间: 访问量:0

字体大小[ ] 打印

分享:

  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12月4日,太康县自然资源局在县人民广场、局机关院门前组织开展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宪法深入人心”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摆放宣传版面、设置宣传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过往市民群众宣传宪法知识、普及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政策,营造了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浓厚氛围。咨询台前挤满了围观的群众,大家自发领取宣传材料, 工作人员围绕自然资源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向居民群众普法,就大家关心的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政策问题展开法律咨询服务,激发了群众参与普法宣传的热情,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下一步,太康县自然资源局将继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进基层活动,在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中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为全县“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作者:王立平 审核:毛维成)



责任编辑:郑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