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周口市本级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征求意见稿)》 意见建议的公告
来源: 耕地保护监督科 时间: 2025-07-28 08:00:00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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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征求《周口市本级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征求意见稿)》 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最低补偿标准〉的通知》(豫政文〔2025〕16号)有关规定,按照《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按时完成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调整工作〉的通知》(豫自然资办发〔2025〕11号)要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制定了《周口市本级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建议请在2025年8月11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反馈至周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电子邮件:zkgt_gdbh@163.com

2.通讯地址:周口市川汇区太昊路中段6号周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313室),邮编466000

3.联系电话:0394-6071151(耕地保护监督科


周口市本级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征求意见稿).pdf



  周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7月28日


责任编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