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委托周口自然资源和规划各服务中心审批林木采伐许可的公告
来源: 行政审批服务科 时间: 2026-01-13 14:43:12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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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委托周口自然资源和规划各服务中心审批林木采伐许可的公告

    

周口自然资源和规划各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放权赋能,更好促进中心城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深化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十项便民举措》(办资字〔2023〕96 号)规定,现将林木采伐许可审批委托事项通知如下:

    一、委托权限范围

   (一)委托对象。周口自然资源和规划川汇区服务中心、周口自然资源和规划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服务中心、周口自然资源和规划临港开发区服务中心、周口自然资源和规划泛区服务中心。

   (二)委托事项:在年度限额采伐计划内,辖区内采伐林地上的林木,由各服务中心按相关程序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三)委托期限:2026年1月13日实施至2029年1月13日。委托期间若遇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调整,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委托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委托终止,并另行公告。

 二、工作要求

(一)上述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权限下放后,各中心要安排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办理采伐证业务,配备相应的办公设备,建立健全审管联动机制,做到审管信息共享。

(二)市局相关科室要指导各中心制定承接委托事项的操作规范、流程图、办事指南及一次性告知书,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承接事项顺利实施。

(三)市局相关科室要强化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管理指导,做好人员培训、系统安装、审批服务指导等相关工作,确保委托审批事项放得下管得好。

特此公告

 

 

2026年1月13日


责任编辑:办公室